10.3969/j.issn.1671-1130.2016.03.005
社会医疗机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探索及思考--以上海市C区为考察对象
上海市C区社会医疗机构数量多、诊疗量大、医患纠纷数量也相应较多,形势不容乐观,社会影响较大。在医患纠纷解决方式中,人民调解具有调解机构的中立性、调解人员的专业性、调解程序的便捷性、调解方式的联动性和调解结果的有效性。基于此,运用人民调解化解社会医疗机构医患纠纷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社会医疗机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
DF7;D92
2016-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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