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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1130.2016.02.004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冷思考

引用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是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重要部分,但社会调查报告所具有的量刑证据意义和刑罚个别化的预期功效并未得到充分实现.法律规范和司法实践的考察表明,调查方式主观性和调查方法的不科学导致大部分社会调查报告流于形式.借助于过程分析的方法,着眼于社会调查报告的制作主体和制作过程,发现刑事法律知识的缺乏已经成为社会调查报告的制度性缺陷,导致社会调查人员难以准确评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并在实践中形成了"千人一面"的社会调查报告.因此,社会调查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关知识的人员,运用科学的评估体系,在主观经验和量化数据结合的基础上制作.

社会调查报告、社会调查人员、过程分析

D91;DF7

2016-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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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研究

1671-1130

31-1809/D

2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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