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130.2009.06.012
被害人过错行为在量刑中的定量分析
@@ 被害人的过错行为作为一种与犯罪有关的事实在刑法上的效果有三:(1)构成要件事实,如交通肇事罪中被告人负次要责任的,为追讨债务而实施的非法拘禁犯罪行为等;(2)排除违法性事实,即正当防卫:(3)量刑事实,在防卫过当中是法定的量刑情节,在其他犯罪中可为酌定的量刑情节.其中,作为量刑事实的被害人过错行为涉及个罪,具有较为广泛的意义.近年来,"被害人过错行为"在死刑裁量的研究中涉及较多,也出现了要求修改刑法将其由酌定量刑情节转化为法定量刑情节的呼声.①"被害人的过错行为"包括行为人主客观方面的多重事实,不论作为酌定或者法定的量刑情节,各种事实在刑罚裁量中如何作定量分析,并且实现裁量的精确和公平有待进一步明确.
被害人、过错行为、酌定量刑情节、定量分析、Victim、Analysis、构成要件事实、犯罪行为、法定量刑情节、刑罚裁量、交通肇事罪、正当防卫、刑事、刑法、死刑裁量、客观方面、非法拘禁、防卫过当、行为人、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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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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