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130.2009.02.013
浅论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制度
@@ 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在废止免于起诉制度的基础上,确立了由检察机关裁量决定的相对不起诉制度.<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制度、Minor、刑事诉讼法、不需要判处刑罚、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刑法规定、情节轻微、免除刑罚、检察机关、基础、废止、犯罪、裁量
D92;O18
2009-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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