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130.2007.01.003
论我国电子证据的可采性规则
我国诉讼模式的转变意味着证据立法将要制定以可采性规则为主体的证据法则.信息时代的到来,电子证据问题凸现.本文在对电子证据的概念、法律地位界定清晰的前提下,提出了电子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认定的具体标准,以期有助于中国的电子证据立法.
证据立法、电子证据、可采性规则
D9(法律)
2007-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0-14
10.3969/j.issn.1671-1130.2007.01.003
证据立法、电子证据、可采性规则
D9(法律)
2007-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0-14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