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130.2006.01.013
欧洲人权法院视野下的检察官中立性问题--兼论检察官行使强制处分权的正当性
英美法系认为检察官是当事人,不具有中立性地位,不应当享有强制处分权.大陆法系国家认为,检察官具有客观性义务,享有一定的强制处分权.欧洲人权法院认为检察官的中立性取决于它是否独立于行政,独立于当事人,而不是取决于检察机关的属性,法院进一步提出了判断检察官中立性的三个具体标准,符合该标准的检察官所做出的强制处分决定具有正当性.欧洲人权法院判决对我国解决检察官中立性和强制处分权归属问题有借鉴意义,我们应当强化检察官中立地位,赋予检察官一定的强制处分权同时应加强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权.
检察官中立性、强制处分权、侦查监督
D9(法律)
2006-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7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