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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8461.2003.03.004

波兰“混合型”私有化与企业重建

引用
波兰被认为是转轨国家中实行“激进式”改革的典型,实际上它在所有制改造方面采取了比较渐进和“混合”的途径。其主要特点有:转轨初期私有成分的“增量改革”作用较大;国有企业改变经营机制与私有化并进;职工在私有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注意吸引战略投资者参与私有化;试图使大众私有化与资本市场建设配套进行。本文对波兰通过“国家投资基金”实行大众私有化的设计,及其与公司治理和市场建设的配合进行了分析。最后,利用实证研究的资料,阐述私有化途径与企业重建绩效之间的关系:在目前的条件下,由战略投资者(外国和国内有经济实力的投资者)购买原国有企业的控制股份,是所有私有化方式中最为有效的;而无偿地平均分配国有资产的私有化方式则在俄罗斯、捷克和波兰等具体情况不同的转轨国家都不利于企业效率的提高。因为私有化途径需要满足两个相互关联的条件才能使企业得到根本性重建:迅速实行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公司治理;立即投入改造所急需的资金。

波兰、私有化、公司治理、企业重建、经济绩效

F1(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

2006-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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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

1671-8461

11-4809/D

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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