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框架下的俄罗斯住房保障制度改革
俄罗斯住房制度改革始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公有化的住房保障模式已无法满足民众的基本住房需求,以市场化为方向的住房制度改革在苏联政府内部获得了普遍认同.苏联解体后,俄罗斯通过了《俄罗斯联邦住房私有化法》,以“自愿、无偿和一次性付款”为原则,逐步开始向市场化住房制度过渡.然而,由于住房私有化和市场化旨在摆脱政府的支出责任,因此改革成效并不显著,反而加重了住房配置的不公.随着居民住房问题的日益尖锐,俄罗斯住房政策的发展方向由最初的全面私有化和市场化,逐步转变为公共财政改革推动下的住房财政保障机制的构建.在此过程中,俄罗斯将政府的职能定位为:通过预算拨款、贷款和预算投资,履行财政对住房及公用事业的保障职能;通过住房配置、税收优惠和财政监督,实现其调节与管理职能.虽然西方制裁、油价下跌、卢布贬值等不利因素致使俄罗斯财政面临重重困难,但住房保障依然是国家预算支出的优先方向之一.
俄罗斯、住房保障、公共财政、政府职能
D815.2;F813/817(国际关系)
2017-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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