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初期中苏关于中国俄侨问题的交涉与斗争——以苏联恢复俄国侨民苏联国籍为中心
二战结束后,苏联发布了1945年11月20日与1946年1月20日两个恢复中国俄侨国籍令,以彻底解决中国俄侨问题.苏联恢复俄侨国籍的多重目的及其在解决俄侨问题上的一系列不正当做法,直接构成了对中国国家利益及国民党自身利益的重大威胁与损害.为此,中国国民党政府在外交上尽量予苏联以合作和便利的同时,进行了暗中的抵制与反击.然而,弱势的国际地位和"恐苏助共"的致命伤,使其抵制与反击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作用不大.苏联恢复中国俄侨国籍的目的基本达到.中、苏双方围绕以苏联恢复俄侨国籍为中心的中国俄侨问题而展开的交涉和斗争,是该时期双方关系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俄国侨民、苏联国籍、中苏关系
D824(中国外交)
2008-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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