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24.07.004
翻译作品著作权侵权认定研究
翻译是跨文化交流的重要途径,译作体现着译者的智力劳动,在性质上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演绎作品,具有独特的独创性认定标准及著作权保护价值.翻译作品著作权侵权源于原作的较大市场需求与后译者的不当攀附.随着翻译技术的迭代,其侵权现象愈发隐蔽,这一点在"公版书"领域尤为明显.结合译作的翻译学特点,在认定翻译作品侵权时,需要首先认定"接触"条件的成立,而后排除无独创性的通用或惯常表达,判断后译者是否存在对原译个性化表达和错漏衍夺等非通用因素的袭用,以此实现精准判定翻译作品侵权、维护译者权利和保障翻译领域创新发展的整体目标.
翻译作品、信达雅、著作权侵权、接触加实质性相似、独创性
D923.41;H059;G20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ZDA139
2024-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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