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23.07.008
对游戏作品"游戏规则"著作权保护的反思
现行《著作权法》在保护游戏作品中的游戏规则上存在较大局限性,与游戏本身的特征不匹配.著作权法采用的"思想/表达二分原则"对游戏规则的保护不完整,著作权法保护时间长与游戏本身"寿命"短的特征不相适应,司法实践中通行的"抽象-过滤-对比法"和"整体观感法"等著作权侵权的判定方法与游戏规则的复合属性不相匹配.在数字时代需要与时俱进地拓展数字产品权利保护的范畴,为健全游戏作品等数字化产品的法律保护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游戏规则、著作权法、局限性
D923.41;G122;G250.76
2023-10-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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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