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22.12.004
数据的财产性与多元权益融合属性探究
数据不等于信息,其本质上是信息的载体,具有财产属性和多元权益融合属性.数据的财产属性体现为数据具有的巨大价值,数据可以成为流转的对象,数据权益应当归属于特定的主体等特征.数据的多元权益融合属性体现为数据的来源、主体、特征、内容、敏感程度等因素的不同导致不同利益主体对数据权益的享有范畴存有差异,应当根据权利和利益的区分对数据权益实施类型化区分保护.
数据权益、法律属性、类型区分
D9;F321.1;N03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1CFX081
2023-0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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