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21.10.007
滥用标准必要专利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困境及其对策
专利标准化伴随专利私权性与标准公共性的天然张力,导致滥用标准必要专利行为不断涌现.该类行为兼具排他性与剥削性的竞争危害,亟待反垄断法规制.然而,该类行为的客观竞争效果与主观行为意图均难判定,致其违法性认定陷入困境.此外,诸如确定许可费率等救济措施亦较难操作与实施.鉴于此,建议以竞争效果分析为核心,完善该类行为的违法性判定规则,通过利益衡量适当限制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提起禁令救济的权利,强调以标准必要专利的贡献度而非市场力量为主要依据确定许可费,并适当认可专利被纳入标准后的价值增值.与此同时,应鼓励标准制定组织在滥用标准必要专利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中发挥专业优势,促成纠纷解决.
标准必要专利;权利滥用;反垄断法规制;竞争效果;利益平衡
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互联网经济的法治保障研究》;重庆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创新中心项目资助《滥用标准必要专利行为司法规制的实证研究》
2021-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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