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21.01.002
论著作权法的重要修改与积极影响
经过十年的努力和打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终于尘埃落定.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于2020年11月11日获得通过,并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其内容有重大革新,可谓十年磨一剑.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充实和扩张了著作权的权利客体,赋予了作品以法律定义,承认了视听作品的概念,规定了作品的开放兜底条款,完善了作品排除规则,扩张了广播权的内容与范围;革新和完善了著作权归属和利用规则,新增了演员职务表演权利归属规则,革新了合作作品权利授权和行使规则,作品登记制度正式入法;强化了著作权保护制度和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将实际损失与侵权获利并列为第一位的损害赔偿确定方式,确立了基于著作权使用费标准的损害赔偿方式,大幅提高了法定损害赔偿标准,明定了著作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以上多处重要修改和迭代革新,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产生积极而重大的影响.
著作权法修改、著作权客体、著作权归属与利用、惩罚性赔偿
2021-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