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20.12.002
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限制——以销售者的利益保护为中心
发行权穷竭是平衡商品流转中知识产权与物权的重要制度,其保护了物权人的利益不受到知识产权的不合理限制.但是进入网络时代后,网络交易中作品载体销售的陈列环节往往不可避免地涉嫌侵犯作品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从而使得知识产权和物权的关系再次失衡.这一问题的根本成因在于信息网络时代的著作权限制制度未能与权利扩张保持同步,导致销售者的合法权益遭受挤压.对于这一物权与著作权的冲突问题,可以从调整合理使用制度和拓展权利穷竭制度两条路径加以解决.通过比较可知,拓展权利穷竭制度是限制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销售者合法利益的更佳途径.
销售者、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限制、合理使用、权利穷竭
本文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网络平台提供者侵权责任之立法研究"资助18VH011
2021-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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