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20.03.009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独创性判断存在的争议与解决
我国对布图设计专有权采用登记取得原则,具有独创性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受专有权保护的前提条件.在审理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件中,判断原告要求保护的布图设计是否具有独创性,还存在着不同观点之争.通过分析布图设计是否具有独创性的三种不同观点,认为在具体案件中应根据原、被告陈述的意见及举证来判断涉案登记备案的布图设计是否具有独创性,该处理规则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促进布图设计产业发展.
布图设计、独创性、推定、举证、利益平衡
2020-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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