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20.02.005
美国行政性版权小额索赔制度革新及借鉴
由于版权作品数字化侵权使用的日益泛化,且现有版权司法救济途径多存在“周期长、举证难、成本高、收益低”的弊端,使得版权人,尤其是中小版权人,很难以较低的维权成本,真正实现其权利的司法保障.鉴于此,美国率先在行政性版权小额索赔制度的革新上作出突破性的示范,于司法体制外另辟蹊径,在版权局之行政性框架内,设置版权小额索赔委员会,专门处理小额版权纠纷.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国亦存在司法救济效率不高、数字版权侵权泛化的问题,因此,为迎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时代政策,有必要总结美国行政性版权小额索赔制度革新经验,以为我国版权小额索赔问题的解决提供有益的制度借鉴.
版权侵权、小额索赔、制度革新、行政机制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2020-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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