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19.11.007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后商业秘密司法审判调研报告
商业秘密案件在知识产权审判中具有其独特的判断思路和司法判断规则.商业秘密本身是否成立即商业秘密案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商业秘密认定标准及权利范围的确定、“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举证责任分配等问题始终存在争议.在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判定中,“员工”“前员工”能否视为“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被告使用信息与原告的商业秘密是否相同或构成实质相同以及该信息是否具有合法来源等问题亦存在不同观点.2019年4月23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行为类型、举证责任分配以及损害赔偿等方面均作出了修订,从立法层面上加强了对商业秘密权利人的保护.但与此同时,新法之下法院的自由裁量空间也更大,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新法,仍需在具体案件中进一步研究分析.
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举证责任分配、抗辩事由认定
D923.49;F713.51;G258.5
2020-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2页
6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