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19.08.002
商标恶意诉讼的识别与法律规制
商标恶意诉讼与商标正当诉讼最大的区别是:“恶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因此其本质是一种侵权行为,则识别商标恶意诉讼的要素即是侵权行为的四要件.在这四要件中唯属“恶意”这一主观要件最难识别,因为任何人都无法探知他人的内心,只能通过客观的行为来达到一种高度盖然性的程度.对“恶意”的客观因素分析法能够较为客观一致地认定“恶意”,进而识别出商标恶意诉讼行为,从而在实体法上和程序法上对商标恶意诉讼进行规制,最终有效地遏制商标恶意诉讼这种不诚信的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商标恶意诉讼、识别、规制
浙江省政法委法学研究重点课题编号2017NA03;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编号CLS2017D146
2019-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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