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19.03.008
韩国商标法使用义务规则的新变化及对我国的借鉴
商标使用是商标权人实质获得、维持与保护商标权的唯一途径,明确并强调商标使用义务规则与督促商标权人积极使用商标,规制恶意抢注者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我国《商标法》对商标使用却长期缺乏重视.特别是注册取得体制下使用意图要件的缺失与商标使用义务具体规则的缺陷使得我国出现了大量商标被恶意抢注的现象,与设立商标权的初衷背道而驰.而同为注册取得体制的韩国《商标法》在2016年大幅度修订,以“真实使用意图”为核心对商标使用义务规则进行了完善,加大了对恶意抢注的规制力度,新法运行效果明显.因此,有必要借鉴韩国商标法使用义务规则的新变化为我国《商标法》修改提供有益思路.
韩国商标法修改、商标使用义务、真实使用意图、恶意抢注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商标恶意抢注法律规制研究》2017BFX005
2019-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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