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18.02.010
侵犯商业秘密罪认定的辩方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追诉活动中,存在控辩分歧点多、主张两极化的现象,举证责任在控辩双方的分配问题至关重要.对于辩方有举证能力的消极事实与主观故意,辩方应承担举证责任.但侵犯商业秘密罪涉及控辩双方的产权平等保护,应避免不合理地要求辩方承担过度的举证责任.应坚持辩方举证必要原则,辩方举证的程序设置以诉方先举证为主.对于认定商业秘密罪成立重点争议事实明确辩方举证的要点与责任.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应采取高于民事侵权的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标准.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方反证、举证责任转换、证明标准
2018-05-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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