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9517.2018.02.005

试析我国职务发明构成要件的再修改思路

引用
目前,我国职务发明的构成要件面临着《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第6条与《职务发明条例草案》第7条两种再修改思路.笔者使用法律规范性研究方法,分析两部草案中对职务发明构成要件的规定后认为:虽然两种再修改思路都具有独特的积极意义,但是《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第6条在当前职务发明制度的规范体系内部引发了法律渊源冲突,并有可能引发不当得利与职务犯罪等损害单位合法财产权益的问题.在编纂民法典债法分则的背景下,职务发明构成要件的再修改应当采用《职务发明条例草案》第7条的思路.

职务发明、《专利法修改草案》、《职务发明条例草案》

2018-05-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48-5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电子知识产权

1004-9517

11-3226/D

2018,(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