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17.08.008
日本解决IP侵权诉讼中权利人举证难的组合拳制度
为了解决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知识产权人举证难的问题,日本知识产权法创设了侵权行为人对其行为具体样态的明示义务、文书提出命令、损害计算鉴定、合理损害额推定、秘密保持命令等制度.这些制度具有我国同类制度没有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值得我国认真研究和借鉴.
具体样态明示义务、文书提出命令、损害计算鉴定、合理损害额推定、秘密保持命令
DF5;D92
2017-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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