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层链接著作权侵权判定问题研究——回归民法路径的重构
对于深层链接著作权侵权判定的司法标准,我国法院目前多数采取“服务器标准”.但“服务器标准”仅仅是互联网发展的早期可以与互联网技术发展相适应的判断标准,在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当下,司法裁判必须实现对技术的亦步亦趋.因此,与其被技术所裹挟束缚手脚,不如抛开技术性判断标准,回归传统民法路径.以权利的本质属性为出发点,解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边界,并对照民事侵权行为的认定要件,合理认定深层链接行为的合法性边界.
深层链接、信息网络传播权、服务器标准、民法
D92;DF5
2017-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8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