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17.04.007
3D打印技术背景下复制权的扩张
3D打印彻底地减少了中间商在生产中的作用,由此可能引发分散的、非商业化的知识产权侵权浪潮,扰乱既有的著作权市场秩序和利益天平,因此需要重新界定复制权的内涵,将异体复制明确纳入复制权的外延,以解决因立法不明导致理论与实务存在严重分歧的问题.私人复制行为的“合理性判断标准”,除了要看是否属于合理使用制度列举的具体行为,还应“不与作品正常利用相冲突”及“不损害作者合法权益”.3D打印技术使现有法律原则的适用面临障碍,征收补偿金和技术保护是目前防范3D打印侵权风险的最佳选择.
3D打印、复制权、异体复制、合理使用
TP3;F84
2015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研管理智库项目ZK2015060
2017-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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