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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9517.2017.03.005

错误通知的认定及其赔偿责任研究——以《电子商务法》草案送审稿第54条第1款为中心

引用
《电子商务法》草案送审稿于近日公开征求意见,其第54条第1款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对错误通知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该条款对错误通知的构成要件等尚无具体规定.结合诉前禁令制度以及美国虚假陈述的司法实践,错误通知应当满足特定的构成要件.只要知识产权权利人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即可推定其存在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只有证明其主观善意后方可减免赔偿责任.最后,建议在赔偿范围的认定中借鉴诉前禁令相关制度.通过错误通知制度的构建与细化,有效保护平台内经营者的利益,规制权利人滥用通知的情形.

错误通知、“通知—删除”规则、《电子商务法》草案、知识产权

D9 ;U49

2017-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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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知识产权

1004-9517

11-3226/D

2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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