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16.07.002
数字版权语境下避风港规则与红旗原则的适用
在数字化时代网络侵权日益严重的今天,网络服务商援引避风港规则用以免除自己侵权责任的频率越来越高.从某些程度上讲,避风港原则已成为认定网络侵权的唯一准则,至于避风港规则的例外——红旗原则,则完全被网络服务商选择性地忽视.事实上,红旗原则应当优先于避风港规则.避风港规则的适用只不过是网络侵权的一种例外规定,只适合网络服务商在“不明知,不应知”的情况下发生的侵权行为的免责.而当侵权行为明显到如同鲜艳的红旗一样,连非专业人士也能轻易辨别时,则网络服务商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避风港规则、红旗原则、网络侵权
D9 ;TP3
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国际期刊论文发表培育项目:“网路著作权纠纷解决机制—以WIPO反规避条款为基点”11XNK014
2016-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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