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16.03.004
论商标反向混淆侵权判定的司法适用
反向混淆作为一种商标侵权的新类型,有着与正向混淆不同的事实构成、判定标准和损害后果,并需要在具体的司法适用中加以区别对待.然而,我国商标法在引入"混淆可能性"要件时,并未针对这一新类型作出适当的立法回应.此外,我国商标侵权的司法适用也存在着混淆标准不明确、不统一和损害赔偿数额不合理的问题.有鉴于此,我国商标法应明确和完善商标反向混淆的判定标准和损害赔偿数额机制,以便更好的规制商标侵权的发生,实现商标权利人、使用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
反向混淆、商标侵权、判定标准、赔偿数额
D92;D9
2016-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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