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16.02.007
“怕上火广告语案”的冷思考兼谈《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
根据我国《商标法》对未注册驰名商标和第二含义商标保护的有关规定, “怕上火广告语案”中原告的商标权保护请求无法成立.法院判决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存在问题;法院援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一般条款的规定,既不满足该条适用的前提预设,又因判决未对“公认的商业道德”予以充分释明而存在技术上的瑕疵.
广告、反不正当竞争、一般条款、公认的商业道德
DF5;F76
国家社科基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商标侵权问题研究14BFX105
2016-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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