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15.12.004
论商业秘密案件中临时禁止令申请人的举证责任
加入Trips协议以来,我国在知识产权法中增加了"临时禁令"的规定.但在审理商业秘密案件中,对是否应签发临时禁止令、何时签发临时禁止令、签发临时禁止令时申请人需承担哪些举证责任,法律并无具体规定,司法审判中也无统一、具体的标准.本文拟从美国判例法出发,重点研究临时禁止令的签发申请人需承担的举证责任,为我国在商业秘密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临时禁止令救济措施的运用提供有益借鉴,同时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提供参考.
临时禁止令、举证责任、不可挽回、公共利益
D92;D91
2016-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