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15.10.008
我国专利复审制度的性质、问题与重构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41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3条的规定,专利复审是救济程序.但是,《专利审查指南》将其修正为具有救济和续审的双重性质.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复审实践中依据《专利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进行续审的做法,虽然缺乏充分的上位法依据,但在专利申请及复审数量大幅攀升的情况下,具有现实合理性.基于复审实践的需要,我们应当参考域外的立法例,重构我国的专利复审制度,赋予复审以救济和续审的双重性质.
专利申请、专利审查、专利复审
D9 ;D92
2015-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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