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15.10.002
聚合型平台深层链接侵权问题研究以设链方与被链方的关系为进路
在聚合型平台这一应用深层链接技术的新商业形态中,设链方和被链方之间存在或对抗或合作的关系.在对抗关系中,设链方系擅自链接被链方的网络内容,如果该内容的上传已经权利人许可,则设链方不构成对其著作权的侵害,但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该内容的上传未经权利人许可,则设链方在具有主观过错时应承担间接侵权责任.在设链方与被链方存在合作关系的情形下,如果著作权人仅对设链方提起侵权之诉的话,是否追加被链方的决定权在于著作权人;如果设链方与被链方确实在内容方面存在合作关系,则设链方的行为亦应视为直接侵权行为,不能再适用间接侵权行为框架下的避风港规则.
聚合型平台、深层链接、避风港规则、不正当竞争、同侵权
D92;TQ4
2015-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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