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9517.2015.09.006

“公共利益”视角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正当性反思

引用
知识产权领域中,公共利益的定位应当是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并且与私权呈现出此消彼长的关系.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应当考虑的包括,以解释学方法为基础并进行类型化探索,再通过反向界定排除政府利益及商业利益,同时严格遵循法律设定的程序规则.澄清知识产权公共产品属性的误读,强调当前行政执法保护的对象是私益而非公共利益,否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的正当性.

知识产权、公共利益、私权、行政保护

F30;TS9

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公共利益视角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研究》项目CYS15087的成果

2015-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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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知识产权

1004-9517

11-3226/D

2015,(9)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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