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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9517.2014.02.015

网络交易平台商标侵权投诉规则简介

引用
近年来,电商凭借便捷、高效以及价格优势,其发展势头大有超越传统卖场的趋势.淘宝网、阿里巴巴、易趣等交易平台拥有庞大的会员和浩大的商品数量,2013年"双十一"淘宝销售额突破350亿元.网络交易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假货和侵权问题.对于网络交易平台的侵权,淘宝网、阿里巴巴和易趣等均设有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由于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仅仅提供商品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并不参与商品的买卖过程,因此,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并没有对卖家发布的商品信息进行事先审查的义务,网络交易平台上是否存在侵权信息或者假货,需要权利人或者消费者进行监督.本文主要介绍权利人进行网络交易平台投诉的相关知识.

网络交易、交易平台、商标侵权、投诉、商品信息、阿里巴巴、淘宝网、权利人、经营者、知识产权、网络服务、事先审查、侵权问题、价格优势、存储空间、超越传统、保护平台、销售额、消费者、义务

F71;TN9

2014-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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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9517

11-3226/D

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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