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9517.2013.12.010

非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的规制浅谈《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扩张“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必要性

引用
网络技术的发展,催生了诸如网络直播、定时播放这样的非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尤其在“三网融合”后,这种非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可能更为常见.由于这种行为既不同于广播行为,也不同于现行著作权法定义的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对其的定性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产生了意见分歧.难免出现将其生搬硬套为广播行为或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现象,这反应出对于这种行为定性的困惑.本文将从该行为的特征分析着手,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三稿)》(以下简称《草案》)中扩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必要性.

非交互式、信息网络传播权、传播行为、规制、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扩张、人民共和国、网络直播、网络技术、特征分析、三网融合、广播、定时播放、实务界、理论、困惑、分歧

TP3;G20

2014-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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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9517

11-3226/D

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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