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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9517.2013.11.015

网络播放设备著作权法律问题的调研报告

引用
引言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网络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随着三网融合进程的推进,各种带有三网融合概念的产品不断推出.其中,互联网电视是最具代表性的产品.在互联网电视逐渐畅销的同时,为解决传统电视机连接互联网的需要,产生了一种可以连接电视机和互联网的新型设备,即网络播放器.“能够播放互联网上的海量影视作品”,是当前互联网电视和网络播放器厂家的宣传卖点,也是众多消费者最为看重之处.从这个意义上讲,为用户提供影视作品播放是当前互联网电视和网络播放器的主要特点,为表述方便,本文将之统称为网络播放设备.

网络播放器、播放设备、著作权、法律问题、互联网、电视机、影视作品、三网融合、连接、产品、消费者、用户、宣传、普及、卖点、进程、角色、概念

TN9;TP3

2013-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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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9517

11-3226/D

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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