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13.09.013
论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以司法判例为视角
一、普通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缺陷分析及其司法发展
(一)有关普通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梳理
现有规范中用于判断商标侵权问题的相关依据主要有:1、《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该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司法判例、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同一种商品、商标标识、擅自制造、销售、伪造、投入市场、司法解释、缺陷分析、侵权问题、侵犯、类似商品、法律法规、商标法、行为、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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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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