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9517.2013.07.003

试论我国孤儿作品的著作权法律保护

引用
一、孤儿作品概述 (一)孤儿作品的概念 关于孤儿作品的概念,目前并不统一,国内外学者根据自己的研究,给出了各自不同的表述.国际图书馆机构联合会和国际语音协会将孤儿作品定义为:无法界定或者联系需要授权许可的合法持有人的作品.美国在《孤儿作品法案》中将孤儿作品定义为:使用者需要以获得版权保护的方式使用作品,但是无法确定作者的作品.欧盟专家小组报告则将孤儿作品定义为:需要获得版权人许可,然而通过勤勉寻找仍无法确定该版权人的作品[1].通过对上述定义的梳理和分析,本文将孤儿作品定义为:处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当使用者欲使用该作品时,通过勤勉寻找,难以确定或者难以联系到其权利人的作品.

孤儿、作品、著作权、版权人、专家小组、授权许可、概念、版权保护、图书馆、权利人、合法持、保护期、语音、学者、协会、梳理、欧盟、美国、机构、合会

R74;R49

2013-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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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知识产权

1004-9517

11-3226/D

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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