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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9517.2013.04.008

网络信令费与“网络中立”问题

引用
一、前言 就在2013年3月底两会结束、政府改组完成之际,媒体报道了三个主要的网络基础通路运营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s,ISPs,亦即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想要对网络内容服务商所提供的加值性服务(例如,由腾讯集团所开发出的QQ和"微信"应用软件(WeChat App)等)收取额外的使用费用(亦即俗称的"信令费").它们的理由是,网络的内容或应用提供商(content and applications providers,CAPs)往往会不定期地突然占用大量的网络资源或信令通道(尤其当有突发事件发生时),结果造成网络的"大堵车",严重影响到对流量的管理和其他网络信令功能的执行.因此想要采取"以价制量"的做法,对于内容服务商所占用的"超额"使用也征收相应的额外费用.

网络信令、内容服务商、中国、应用提供商、应用软件、信令功能、网络资源、网络基础、突发事件、使用费用、运营商、性服务、政府、移动、通路、通道、腾讯、媒体、流量、联通

TN9;F27

2013-06-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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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9517

11-3226/D

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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