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13.03.011
微软软件著作权案
”案情”微软公司系各版本Microsoft Windows Server和SQL Server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微软公司认为,铭万智达公司和铭万信息公司作为中国最大的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商,未经微软公司授权,擅自在其铭万大厦总部以及全国各分公司的相关计算机上安装并商业性使用了涉案软件,侵害了微软公司享有的计算机软件复制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法院依微软公司申请对铭万智达公司和铭万信息公司的经营场所及其托管的服务器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查封和证据保全,证据显示:铭万信息公司复制并商业性使用了上述涉案计算机软件,铭万智达公司的计算机中并未安装涉案计算机软件.
微软、计算机、算机软件、信息化服务商、商业性、著作权人、中小企业、证据保全、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民事责任、经营场所、复制权、服务器、中国、显示、托管、授权、法院
DF5;TP3
2013-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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