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11.11.012
论视频监控对公民权利之影响以公共场所隐私权为例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具有独特的保全、阻却、预警、快速反应功能,使其在安全防范领域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被国家执法机构、公司企业和个人广泛应用于安全防范和监控犯罪.越来越多的电视监控设备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这些"电子眼"在监控社会治安状况,保障大众安全的同时,也引出了个人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在城市里广泛地安装探头等电子监控设备,其违法和不当使用也可能引发侵犯公民隐私权及限制公民行动自由等消极作用.本文即着眼于视频监控的双重性,从公共场所隐私权入手,分析视频监控对公民权利的影响.
视频监控、公民权利、公共场所、安防监控系统、电视监控设备、安全防范、公民隐私权、公民合法权益、治安状况、执法机构、行动自由、消极作用、日常生活、快速反应、公司企业、不可替代、双重性、电子眼、等电子、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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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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