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11.11.001
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十年之剑
今年九月二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商标法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从1 983年生效施行起,现行商标法已经走过了近三十年的历程,在此期间,商标法分别于1993年和2001年进行了两次修订,从时间断限看来,1993-2001年正是中国寻求从复关到入世的九年,前两次商标法的修定带有明显的时代印记,但是该法自2001年第二次修订以来,我国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商标法的一些条款已经不再适应更新一个时期发展的总体需要,因此第三次修法显得迫在眉睫,从最初各界争论是大改还是小修,到现在修订目标统一明确,具体条文逐步成熟,从2003年即已启动第三次修法工作,我们终于见到了它的具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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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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