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11.05.019
论网络侵权中的"提示规则"
<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确立的规则被称为"提示规则".它从归责的角度对"通知移除"程序进行了规范,一定程度上偏离该项制度作为"安全港"的本意.由于欠缺通知制度的配套内容,它对公众的言论自由也可能构成妨碍.这些问题的解决,须借助解释论的方法对该项规则的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予以细化.<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了类推适用的基础,但具体操作时应注意防止背离立法的目的.
网络侵权、提示规则、通知移除
D92;D9
2011-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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