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11.01.035
谈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文件的修改
以<专利法>第33条的立法本义为出发点,探讨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对专利文件进行修改时如何平衡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与社会公众利益的问题,提出了现行<专利审查指南>中有关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对权利要求的合并方式的修改会导致影响社会公众利益的观点,同时建议在授权后的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允许专利权人对已授权专利文件中的明显错误进行更正.
无效程序、文件修改、合并、更正
D91;D9
2011-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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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