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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9517.2010.06.015

网吧传播影视作品之行为定性和责任分析

引用
当前,网吧侵犯著作权案件成为知识产权纠纷中的新热点.基于合同的相对性,网吧与片源提供商签订的合同不能成为网吧主张免责的依据,不能阻却网吧行为的违法性;对于赔偿金额的确定,既要考虑网吧行业的生存,又要考虑涉案作品的票房收益、上映档期、侵权持续时间、被告网吧的经营规模等因素.

网吧、局域网、信息网络传播权、赔偿责任

D92;S97

2010-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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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知识产权

1004-9517

11-3226/D

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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