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10.01.016
企业名称权的法律保护——以西安万紫千红公司诉陕西万紫千红公司案为视角
将他人知名的企业名称字号在同一区域内登记注册为企业名称字号,是俗称的"傍名牌"的主要形式.结合审判案例,根据<反不当竞争法>和司法实践,对企业名称获得保护的要件、企业名称禁止混淆原则、企业名称之间冲突的法律保护路径等问题进行了论述,提出了侵犯企业名称权应引入惩罚性赔偿的民事责任.
企业名称、混淆、救济、惩罚性赔偿
F27;F20
2010-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78-8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