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9517.2009.10.016

走出专利行政保护的发展困境——以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为视角

引用
我国专利侵权的行政保护应当加强还是削弱,应因不同类型的客体而区别对待.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侵权判定较难,行政执法的错误成本较高,会加大侵权认定的不确定性,应当弱化行政保护: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易于判定,应当加强行政保护.建议扩大管理专利工作部门查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的权限,与商标侵权行政处理权限看齐,同时缩减甚至取消其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权.

专利、行政保护、外观设计、发明、实用新型

D92;D9

2009-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89-9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电子知识产权

1004-9517

11-3226/D

2009,(1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