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09.06.019
著作权案件中对有瑕疵的经公证的电子证据的认定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案件中,经公证后的电子证据在事实认定中具有重要地位.受数字化特点的影响,司法实践中对于"已经公证且无反证"但仍存疑的电子证据,在其证明效力的认定上仍应慎重.从实际案例出发,以证据法学基本原理为指导,以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为目的,探讨知识产权审判中对于经公证但仍存疑的电子证据的效力认定.
著作权、电子证据、公证、司法认定
TS1;D92
2009-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75-7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