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9517.2009.02.017

如何标注唱片的著作权及邻接权

引用
音乐录音制品所对应的著作权及邻接权利主体是比较复杂的,这些主体为一张唱片的最终完成均付出了极具价值的创造性劳动,也应当在最终的成品上将其体现出来.根据唱片上的相关标记来认定权利人已经成为一种法律规则.并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得到了普遍的应用.随着音乐产业的日益发展.音乐作品及制品的权利流转将更加充分和多元,用一种相对简便的方式认定权利主体无疑会促进这些权利的市场化.但是遍览国内唱片出版物,对权利人主体不标注、乱标注的现象比比皆是,这无疑会损伤这些权利标记的公信力,因此有必要将唱片上的著作权及邻接权标注问题予以阐明,以供业者参照执行.

唱片、著作权、邻接权、标记

G23;D92

2009-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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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知识产权

1004-9517

11-3226/D

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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