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08.10.010
民族民间文化的登记式版权保护初探
对民族民问文化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观点虽然早已提出,但对似乎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传统知识再回过头来进行私权保护,其理由并不十分充足.因民族民间文化具有较为复杂的法律特征,应从其特点和难点出发,进行充分的公示,在允许异议的基础上明确权利主体,取得共识,才有可能有序形成私权保护模式.在具体方法上应实施登记式版权保护.
民族民间文化、知识产权、著作权、公示、版权登记
TU2;DF5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7BFX043;天津市文化艺术科学研究规划2006年度重点项目0601-008的研究成果,受到资助
2008-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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